各金融机构、公司、社会公众:
近日,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涉嫌伪造我公司印章、证照及相关资料,采用虚假手段冒用我公司名义于河南、山东等地开立银行账户,并通过虚假银行账户虚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为澄清事实,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现发现的虚假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性质 |
开户日期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西城支行 |
255970242609 |
一般户 |
2020.3.6 |
2 |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辰花园支行 |
66250011400000944 |
一般户 |
2020.3.25 |
3 |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66201011800003926 |
一般户 |
2020.3.26 |
4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
812160101421026830 |
一般户 |
2020.3.27 |
2、上列银行账户均不是我公司开立,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名义从上列银行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冒名或伪造票据,任何单位或个人因接收虚假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引发的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与此账户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我公司无关。
3、我公司已就上述冒用我公司名义虚假开立银行账户及虚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虚假开立银行账户及虚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也请相关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共同净化金融环境。
联系电话,合约法务部:0472-2126840;计划财务部:0472-5206612
特此声明!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